車禍後和解理賠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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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出車禍,對方開車轉彎未注意直接撞到我,左腿脛腓骨骨折,鑑定過對方全責,當時因醫療費支出高昂,出院後家人就談和解了(跟保險公司)

當時理賠機車折舊2萬、休養期間薪水(3個月)、看護費(1個月)、醫療費25萬(實際支出)、保健品費用(2萬多)

後來談第三人+強制,總理賠40萬出頭。

那時候有告知會需要再開一次刀取鋼板跟釘子,那時候家人沒談到後續第二次開刀的賠償,被對方帶著走了...只知道保險公司說第二次開刀只能賠健保的部分

因為我第二次仍然有打自費止痛針+換吸收式縫線,即使住健保房,後來還是花了快7000(非常怕痛...忍不了,那時候第一次拆線我拆了一個半小時,旁邊都換三四組了我還在那TT

不奢求對方保險公司在在賠除疤的部分了,想知道後續我需要在休息1-2週和自費打的止痛針跟縫線的部分,該怎麼請醫師開才能過QDQ

前段時間有致電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方告知只接受健保的,醫師那邊說自費的項目是醫院系統設定好的,請問有人知道怎麼處理嗎QAQ

對方是國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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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9-06-10
建議你打電話問 如果和解了應該就是強制沒結案讓你續申
請到額度
Mason avatarMason2019-06-14
自費就是自費,怎麼樣都不能改,在健保申報上就沒有
自費,而且自費是你自己要求,本來就沒必要,不管你
有多脆弱,他就是自費,用這種方式跟你說,就是不要
投機取巧
Irma avatarIrma2019-06-15
和解了那就沒辦法,看有沒有含強制險,不過強制險自費
部分也只有2萬,看看護費能不能多少請些吧
Yedda avatarYedda2019-06-18
粿O哩賠GGYYOO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