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這個套利活動 多數是群體作戰 以下簡稱 a
(有人刷卡,有人收單/商店)
(這是一個很粗略的流程,想套利的,會優化這過程)
A 1/1-1/31 共刷 50 萬元,月底結帳,次月16付款
A 因為刷卡收入 50萬元,需付收單銀行手續費 50萬x2% =1萬
獲得機票價值 12895 元. 你就算賣11000元.仍賺1000元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4&ns_pk=18120
換句話說,持卡人消費50萬元,即可獲得1張前往日本東京的機票;
對照原票價12,895元,回饋率達2.5%.(摘取上述網址部份文字)
a在自己的刷卡機刷卡,刷50萬元,收單銀行撥款 49萬給a
a 只要在結帳(1/31)後,將哩程出售,或換成機票賣出.
店家收入49萬+售出機票1.1萬 - 50萬.賺一千.
(以上,還未考慮銀行不定期所推出的哩程加倍回饋的方案 )
(換句話說,在特定活動下,相同哩程數,可能只要1/3 或 1/2
的刷卡金額就可以入手)
(但由於回饋活動,銀行多採個人歸戶總上限,所以金管會祭出禁止移轉後)
(等於斷了這條玩法 )
EX: 1/1 a 在 自己申請的刷卡機刷50萬元
(此時,你己有資格,獲得一張機票,賣出可賺1000元)
1/2 收單撥款給 a 49萬元,
(此時你仍沒有成本支出=刷卡換現金給自己)
1/3 拿 49萬 再去繳信用卡,再刷49萬
(若沒有限制機票張數,基本上你又接近一張機票的資格)
1/4 收單撥款給 a 48萬零200.
( 反覆收款後 再溢繳,再刷卡,賺哩程 )
至於查稅? 超額營業稅? 狠一點的,找遊民設人頭公司
衝高營業模規後,向政府或銀行貸款..然後...(  ̄ c ̄)y▂ξ..
( 這又是另一個暗黑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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