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96年變成警示帳戶,故事我就不說了,中途因為警方把筆錄弄丟了,我也不講了,在99年終於判決易科罰金加解除帳戶,結果好死不死,我要辦國泰koko卡線上竟然失敗,問了後端才知道國泰尚未解除,然而台新卻推拖說早就解除了,是各家銀行要去更新,我真的很無解,事發已過十年,為啥不能還我一個新的人生,當初我也是算受害者吧!難道要我一輩子都不能辦信用卡了嗎?誰能救救我,是否該去死了!
ps. 手機發文,排版亂,請見諒
希望有人能協助我,不然我真的要去新聞部做一篇報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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