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申請ITIN碼 因為給的文件有誤
想說凡正退稅三年有效 凡正明年再一起退就好了
結果上個月收到美國IRS來信
大意說我的1040NR form 的第41欄 taxable income寫錯了
我在美國收入也只有用TD買 ETF
淨收入只有1099(其實就是單純配息)
但每個人免稅額不是3950
相扣完taxable income我算出應該為0
但IRS卻說有誤 應改成1099
然後total tax為109
然後在從我們原本報要退328.17(30%美國股息預扣)
要再扣我109
最後只要退我219.17 (328.17-109=219.17)
想請問版上高手
為何IRS可以主張我的taxable income 是1099 {明明免稅額有3950 (1099-3950=0)}
然後抽取109元的稅款
煩請各位前輩賜教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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