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我從去年八月開始工作,今年要第一次報稅
關於扶養有幾個問題
我爸是去年八月退休的老師,媽媽是前年退休的老師
都未滿60但有領月退的退休金
而弟弟還在唸大學,忘記有沒有教育補助了(因為爸爸已經退休了)
那麼我報稅時可以用什麼樣的選擇呢?我自己想過幾種方式
1.三個通通扶養
2.僅扶養弟弟,爸媽自行處理
3.我扶養媽媽,爸爸扶養弟弟(考慮到教育學費扣除?)
以上三個選項有沒有哪一個是違反規定的作法?哪一種比較省我會自行計算
PS:另外在扶養弟弟這件事情上面,爸爸去年八月才退休
這樣也符合"父母非現職軍教人員"的規定吧?
感謝大家指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