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父親贈與兒子買房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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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父母親育有兩成年兒子女兒,母親過世後父親若再娶,過幾個月後女兒買房父親贈與15
0萬,今若兒子同年亦想買房若想規避贈與稅是否只能再贈與70萬給兒子?另有無辦法藉由父
與後妻夫妻間之贈與再藉由後妻給夫與前妻所生的兒子減輕贈與稅的負擔方式,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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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4-18
一個人贈與免稅額度,一年度是220萬(107/12/31-108/1/1這
樣算兩年)。
如果小孩結婚,登記日前後六個月,可主張100萬免稅,但
未來會有民法歸扣問題;姻親(後母)應該不適用。
只要是贈與有登記的配偶不管多少都是免稅。
但是贈與給配偶,配偶二年內過世,要申報遺產稅。
Yuri avatarYuri2019-04-19
謝謝解答喔!!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4-23
夫贈與金錢給再婚之配偶(不列入贈與總額),此再婚之
配偶(每年有新台幣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再贈與金錢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4-27
給夫的小孩。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4-29
至於民法第1173條歸扣的問題(父贈與給女),在贈與契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5-02
約書上寫清楚就好了。
不懂就找懂的專業人士幫你寫。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5-04
謝謝您解答喔!!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5-06
如果贈與220+100(主張結婚不計入)其中100常理會有歸扣哦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5-06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