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
我以前報稅都是由我老爸幫我處理低,
去年因為有幾筆股票收入漏了報稅,
所以日前收到補稅通知書~
這也就算了~
漏稅本來就應該補稅!!(不過我是報稅6年來第一次漏稅~)
補稅金額約3萬4千左右~
我的問題是,
我還連帶收到一張罰單....
6400大洋...
但我問我同事,
好幾位連續幾年都故意漏稅!!
他們的論點是因為不會罰款,所以就當作延遲繳款~
總之就是都會故意延個一年等國稅局追繳他們在去繳!!
但是~~~沒有一個收過罰單!!!!!
但我也不過是不小心漏繳~
怎麼我就有罰單>"<
嗚~~~6千多元也是錢耶~
請問各位大大,
怎會有這樣的差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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