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有發一篇文章詢問過,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朋友的繼父過世,
因為身故前住院一個月,
最後的醫療保險金,保險公司說,
因為醫療保險無法指定受益人,只限被保險人本人,所以這筆錢變成遺產,要由法定繼承
人均分,
也就是配偶一半,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一半,
因為當事人沒有親生子女,有繼子女,但是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所以不成立,再來父母親
過世,所以剩下4個兄弟姊妹均分,
朋友的繼父有4個兄弟姊妹,2個是同母異父,2個同父母,保險公司說4個人的資料都需要
附上,
需要資料有:
1.父母親的除戶謄本(證明父母親已過世)
2.保險金申請書簽名蓋章/法定繼承一張資料要簽名(4個兄弟姊妹要簽名)
3.身分證影本(4個人)
4.戶籍謄本(4個人)
這次的問題是,
A保險公司(就是申請理賠的保險公司)
因為4個兄弟姊妹都沒有要這筆錢,都說要放棄繼承,直接給配偶,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
保險金無法放棄繼承,一定要先由兄弟姊妹領取後再交給配偶,
而其中一個的親戚,說是在B保險公司工作20年,說不用這麼麻煩,只要寫委託書,4個兄
弟姊妹都簽委託書,委託配偶領錢就好,不需要還要把錢分成4份給他們再轉給配偶,說
戶籍謄本配偶去申請繼父的過世父母親的全戶謄本就好,不用兄弟姊妹他們申請,
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他們規定就是這樣,
沒辦法委託...
我想問到底是哪個人講的才是正確的...?
或是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
謝謝...
--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朋友的繼父過世,
因為身故前住院一個月,
最後的醫療保險金,保險公司說,
因為醫療保險無法指定受益人,只限被保險人本人,所以這筆錢變成遺產,要由法定繼承
人均分,
也就是配偶一半,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一半,
因為當事人沒有親生子女,有繼子女,但是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所以不成立,再來父母親
過世,所以剩下4個兄弟姊妹均分,
朋友的繼父有4個兄弟姊妹,2個是同母異父,2個同父母,保險公司說4個人的資料都需要
附上,
需要資料有:
1.父母親的除戶謄本(證明父母親已過世)
2.保險金申請書簽名蓋章/法定繼承一張資料要簽名(4個兄弟姊妹要簽名)
3.身分證影本(4個人)
4.戶籍謄本(4個人)
這次的問題是,
A保險公司(就是申請理賠的保險公司)
因為4個兄弟姊妹都沒有要這筆錢,都說要放棄繼承,直接給配偶,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
保險金無法放棄繼承,一定要先由兄弟姊妹領取後再交給配偶,
而其中一個的親戚,說是在B保險公司工作20年,說不用這麼麻煩,只要寫委託書,4個兄
弟姊妹都簽委託書,委託配偶領錢就好,不需要還要把錢分成4份給他們再轉給配偶,說
戶籍謄本配偶去申請繼父的過世父母親的全戶謄本就好,不用兄弟姊妹他們申請,
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他們規定就是這樣,
沒辦法委託...
我想問到底是哪個人講的才是正確的...?
或是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