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併的所得,有時候是因為 股務代理認定的買入金額很低
EX, A 公司被B公司合併 , A公司一股換B公司一股,
他認定買入A公司股票的成本是 20元, 換到的B公司價值是 100元
如果是1000股的話 算下來 所得會有 (100-20)*1000
要更正 買入成本 (20元) 要向要券商資料,再寄給股務代理
這6555元 也許是這樣來的
※ 引述《yasmine (如果沒有如果)》之銘言:
: 剛剛下載99年度的所得資料,發現我多了一筆股利憑單的所得6,555元
: 印象中(因為該公司已經被他公司併掉,查不到資料證實)該公司去年並未發放股利,
: 我實在想不出來為什麼會多出這一筆,還是不小的金額(會與公司合併有關嗎?)。
: 想請教板上的大大
: 如果我將這筆所得逕自刪除不申報,事後會不會被要求補稅?
: 還是我應該向什麼單位詢問或反應?
: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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