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我媽媽去A銀行的時候,
買了一張繳六年,一年繳大約二萬出頭美元的儲蓄保單(B人壽),
還蠻奇妙的,A不等於B,原來現在這些金融機構都互相合作呀!
後來保單寄到家中了,被我看到,才知道家人買了B人壽的商品,
有一張回條簽收回條好像是要寄回去的樣子,
寄回去,一段時間銀行會給家人百貨公司禮券(當初簽約時就跟我媽媽說好的)。
然後我想到我的朋友剛好在B人壽上班,
跟他報告我目前遇到的情況,
他說那張回條上面會要押日期,
從這日期起算十天是鑑賞期,
這十天內反悔都還可以提出申請,
就當作從頭都沒有成立過這個契約,
美金也會退回來。
我現在是想說,畢竟保單這種東西還是有保險成份的東西,
我是比較想在人壽買,而不要在銀行買,
想要退掉銀行的,改買人壽的,反正都是一模一樣的商品,
這樣子可以多一個人服務(我朋友),
然後也算是幫我朋友捧個場(雖然不是我出錢= =),
然後我就跟我媽媽提出這個idea,
我媽媽原則上是OK,不過他問到了是不是公司也會送禮券,
我就和我朋友講,
他跟我說人壽這邊,公司並不會有所謂送禮券的事情,
他甚至說是違法會吊銷執照的,
可是我媽媽跟我說他當初買的時候,
銀行行員說是公司統一贈送的禮券,應該是合法的吧?
那我現在應該怎樣做比較好?
方案一,就繼續維持銀行美元保單,沒人服務,但有禮券拿。
方案二,換成人壽的美元保單,有專人服務,什麼東西都沒得拿。
我目前我是傾向後者,
因為我覺得我朋友挺專業的,他之前一直唸到財金研究所,
解釋一些專有名詞很有耐心也讓人聽得懂,
(我現在知道這張美元保單叫做『增額型壽險』)
損失一些禮券,換一個專業的諮詢和永續的服務,我覺得還不賴,
但我媽媽的想法好像是和我反過來的。
請求各位板友給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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