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根據民國99年的免稅額條款,
年滿 70 歲〔民國 29 年(含該年) 以前出生〕之納稅義務人、
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 123,000 元,
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 82,000 元,
想請教若是撫養一位未滿60歲的親人,及撫養兩位未滿60歲的親人分別的免稅額是多少??
煩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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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 70 歲〔民國 29 年(含該年) 以前出生〕之納稅義務人、
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 123,000 元,
其餘申報受扶養親屬及未滿 70 歲的納稅義務人、配偶每人免稅額 82,000 元,
想請教若是撫養一位未滿60歲的親人,及撫養兩位未滿60歲的親人分別的免稅額是多少??
煩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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