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扶養及使用列舉扣除額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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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報稅 我扶養了我爸媽跟我妹

另外我沒使用標準扣除額 我是使用列舉扣除額

但是目前我還沒將列舉單據寄出去

因為列舉金額跟78000比只多一點點點

請問我在6/10尚未寄出這些單據時

國稅局會怎樣算我的報稅單???

1.我所報的扶養(我爸媽跟我妹)還是可列入計算 但是國稅局會幫我使用標準扣除額算

2.我所報的扶養不能列入計算亦即我變單獨申報 且國稅局會幫我使用標準扣除額算

3.其他 EX????

謝謝版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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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obia avatarZenobia2010-06-14
還是會依你列舉的金額算 但之後會審核看是否要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