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關於境外所得的問題 ^^
明年似乎將要課境外所得稅
我家母親大人非常緊張,因為家裡有一些錢放在國外賺利息
想說,這還得了,辛苦省下的錢都要拿去繳稅了 T_T
我查了一下,
只要超過100萬以上,就要全額列入最低稅賦階段
其中各項稅基與原本報所得稅的所得淨額合計,
給予600萬的免稅額,超過600萬,以20%來計算
想請問所謂的最低稅賦是什麼意思呢?
另外600萬的免稅額意思是境外所得只要低於600萬就可以免稅嗎?
問題可能有點笨 >"<
先謝謝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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