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以『執行業務所得』名義給付薪資的動機為何?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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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無業再家

適逢家母就職的工廠缺人力

便同意家父一同前往工廠幫忙

並以『執行業務所得』之名義陸陸續續給付家父薪資約15000


家父的年收入很少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根本抵不完

這筆15,000的錢若以薪資名義給付給家父 家父根本不必繳稅

但這筆錢因為被以9A的名義申報

且執業別為『其它』(代號90) 沒有部頒的必要費用可以扣除

因此這筆錢必須被扣繳6%的稅



想請問板上的強者 這間公司這樣搞是在規避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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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0-01-22
其實只要報稅就可以扣一些扣除額,你繳的稅金是可以退回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1-25
感覺是在規避勞健保費和勞退
Kumar avatarKumar2010-01-29
推樓上 規避勞健保的加保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