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告知的疑問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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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版上幾位保險從業人員與小弟的保險經紀人的專業建議

在加買醫療險時非常誠實地告知配偶有尺神經發炎的問題

公司也發了體檢與要求此次治療需要開立診斷證明書

結果,剛剛請醫生開,醫生告訴我們:這沒這麼嚴重,通常都是運動挫傷或姿勢不良,

而且已經痊癒,不會有後遺症。

之前有聽過有朋友因為感冒沒有告知,結果醫生在病歷上寫了上呼吸道感染

保險公司認為沒有誠實告知,在之後的理賠中就發生些許爭議..

有時候被保險人其實根本不知道被寫了些什麼,只能盡可能就記憶所及告知

個人有一個小建議應該訂立契約之時開放保險人調閱一年內或一段期間內健保病歷

起保或核保之後就不要再拿有無誠實告知的問題去刁難被保險人

而且保險人在理賠時也應該只能特定範圍或特定時間去做病例調閱,不能溯及到0歲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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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末日之前,請允許我再點一杯伏特加+萊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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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9-18
投保時本來就有開放保險人調閱資料了啊
但有開放不等於真的有調閱
而且以你講的狀況而言,保險法64條已有規範
Annie avatarAnnie2013-09-19
在保險人得知體況後1個月內不以不實告知解約即不得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