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大概會有5000-10000的出差費用,
錢都是自己先出,然後再和公司請款
我記帳時發現個問題,如果將這些費用紀錄,
這樣未來在分析費用時也不對,
例如這個月支出7000,但其實是出差費用佔了5000
實際花費也才2000而已,並非我個人的實際花費。
因此,我有目前只想到兩種作法:
1、出差費的收入及支出都紀錄,未來分析自己消費習慣時再自行剔除。
(要多一個剔除資料的步驟,不能直接分析)
2、出差費的收入與支出是平衡的,所以不用記錄。
我是比較傾向2,不知道各位大大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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