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旅平險條款疑問?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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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專業的高手們:
旅平險第四條保險期間的延長中提到:如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的交通工具,該交通工具之預定抵達時刻係在本契約的保險期間內,“因故延遲抵達而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者”,本險保單”自動延長有效期限”至被保險人終止乘客身分為止,但延長之期限不得超過24小時。
1,要回國,因台灣颱風機場關閉而班機取消、延遲起飛,算是非被保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嗎?
2,保險自動延長期限是從飛機原本預計抵達時間往後最多24小時,或是旅平險到期時間往後最多24小時?
3、昨晚延誤的班機,預計今早起飛卻又延誤,已在機場待快24小時,旅行不便險定額班機能理賠幾次?
以上問題皆多次問過客服,客服回答颱風不算不能控制,劫機才算???所以並無自動延長保險期間,要另外再延保???
客服和其他間保險朋友的說法不同,所以想請教各位高手上述3個問題的專業看法,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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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8-07
文章被切,續接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8-08
不便險定額班機延誤可賠幾次?
Joe avatarJoe2012-08-11
客服說只有劫機算不可控制因素,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8-11
1.算 2.DELAY多久保單就往後延多久,最高24HR
Carol avatarCarol2012-08-12
某大保險公司說不算,要飛機已起飛後才算,就算人在機上等
Donna avatarDonna2012-08-14
也不算.它算的延後時間是在飛機上待的時間,而不是此班機延誤
Susan avatarSusan2012-08-15
後,下次順利起飛抵達台灣的等待時間,和其他保險公司解讀不同
Xanthe avatarXanthe2012-08-19
不知正解為何? 謝謝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