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體育免徵娛樂稅 財部反對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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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體育免徵娛樂稅 財部反對

2022-05-26 05:32 聯合報/ 記者 賴昭穎/台北報導

針對朝野立委提案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

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高爾夫球

場等)課徵娛樂稅的規定,財政部昨表示,目前已針對藝文體育類活動減免娛樂稅優惠,

針對高爾夫球課徵娛樂稅,日本和南韓也課徵類似特種消費稅,加上娛樂稅為直轄市及縣

(市)稅,地方政府多以影響財政自主及建設為由反對廢除,因此主張維持現狀。

立法院財委會今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

在書面報告指出,娛樂稅法第四條第一項及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三十一條,已分別

提供娛樂稅免稅及減半徵收的租稅優惠,現行藝文及體育活動皆依相關規定申請免稅或減

半徵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4088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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