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有150萬的股票
因為股票質押只能最長1.5年 (每半年要展延一次 繳利息)
目前作法是 先抵押其中75萬的股票
約可 貸出 75 x 0.6 = 45萬
然後使用1.5年後 , 再質押另一部位的75萬股票貸款出45萬來償還舊債
這樣就可以無限期質押了 對嗎?
另外請問, 如果質押的75萬股票 過了兩三年後 翻一倍的話
是否質押中的股數可以要求變少 (抵押品變少 因價值變高)
會這樣問是因為 當質押股票貶值的時候 會被銀行要求補抵押品
那反過來說 如果增值的話 銀行是否會主動減少抵押品?
--
因為股票質押只能最長1.5年 (每半年要展延一次 繳利息)
目前作法是 先抵押其中75萬的股票
約可 貸出 75 x 0.6 = 45萬
然後使用1.5年後 , 再質押另一部位的75萬股票貸款出45萬來償還舊債
這樣就可以無限期質押了 對嗎?
另外請問, 如果質押的75萬股票 過了兩三年後 翻一倍的話
是否質押中的股數可以要求變少 (抵押品變少 因價值變高)
會這樣問是因為 當質押股票貶值的時候 會被銀行要求補抵押品
那反過來說 如果增值的話 銀行是否會主動減少抵押品?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