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臥虎藏龍
想請教 那如果出借股票
出借收入算租賃所得
若遇到除權息 賣給第三方
因不是由公司發放
沒有抵扣稅額
股息權利補償後 算資本利得
上述文字若遇到明年新制稅法
是不是出借 也不用為了除權息前召回
因為若沒賣第三方 反正股利也是8.5%免稅
若賣第三方 更好 完全不用繳稅
出借不用像舊制擔心抵扣稅率的損失?
這樣的認知對嗎?
怎樣做才有利?
感謝回答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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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那如果出借股票
出借收入算租賃所得
若遇到除權息 賣給第三方
因不是由公司發放
沒有抵扣稅額
股息權利補償後 算資本利得
上述文字若遇到明年新制稅法
是不是出借 也不用為了除權息前召回
因為若沒賣第三方 反正股利也是8.5%免稅
若賣第三方 更好 完全不用繳稅
出借不用像舊制擔心抵扣稅率的損失?
這樣的認知對嗎?
怎樣做才有利?
感謝回答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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