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未申報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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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鈞安~請問一下

近日收到國稅局所寄來的公文

主要提及「台端101年綜所稅未申報,核有漏稅額,......若無異議,請待本案裁罰

確定後,本稅繳款書及罰鍰繳款書將另行寄發」。


因剛工作兩年,對報稅不懂,但未申報也是事實,故想詢問後續我應如何處理。

今有3個問題:

1.我的問題應該是屬未申報,但文中說明寫要依所得稅法110條第1項規定加處

裁罰(這應該是承辦人筆誤吧?)

2.如果未申報,我上網查資料除了要補徵稅款外,應處以所漏稅額 3 倍以下的罰鍰。

今天我要繳的稅是2萬3千,代表要去繳23000(補徵稅款)+69000(罰鍰最大數)嗎?

3.承公文主旨(另行寄發)跟第2點,要等什麼時候才能"確定共需繳納多少錢"呢?

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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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4-06-19
你這屬於結算未申報且經稽徵機關調查 適用所得稅法110條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6-21
第1項規定辦法沒錯 通常不會罰到3倍 可參考裁罰倍數標準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6-24
表 另外就等他繳款書寄來記得繳就好了
Ina avatarIna2014-06-27
因為你罰鍰是看本稅多少再去裁罰,看能不能加撫養親屬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6-30
能減少本稅就是減少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