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
要報104年稅 第一次工作
=85000(單身) + 90000(標準) +128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303,000
如果沒超過303,000是不是就不用申報
還是有用到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要需要申報
我知道有扣繳稅額可以抵稅跟扣稅需要申報才有
想知道我理解有沒有正確謝謝
--
要報104年稅 第一次工作
=85000(單身) + 90000(標準) +128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303,000
如果沒超過303,000是不是就不用申報
還是有用到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要需要申報
我知道有扣繳稅額可以抵稅跟扣稅需要申報才有
想知道我理解有沒有正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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