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買股東紀念品 進銷項不扣抵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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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陳先生來電詢問:其任職公司最近將召開股東會,有購進贈送股東紀念品,該進貨發

票可不可以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財政部87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871976465號函規定,公司

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餽贈,依據營業稅法

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2010/06/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664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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