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支出之稅務減免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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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國中教師 尚不需繳稅

我的先生現在還在念書 在外兼課 明年報稅時年收入約25萬左右

問題如下:

1.租賃契約人是我 請問租屋支出可否抵免我先生的所得稅?是採用夫妻合併報稅嗎?
或者須與房東更改租屋契約?

2.管理費也算在租屋支出中嗎?

3.繳交房租的轉帳證明就夠,還是最好用匯款的?以便有名字更能舉證?

4.房租9萬,或加上管理費10萬約可為我先生減免多少稅務支出?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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