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前幾篇的推文內容和爬了一些文,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有誤還請各位指正
假設我一開始用複委託投入1000萬,過五年後變1500萬(中間只買進不賣出),
由於資本利得的500萬加上綜合所得等等其他收益後已快接近免稅額的670萬,
所以就全部賣出實現獲利,等T+3交割入帳到複委託戶頭內後再全部買進,
然後就申報當年度的海外所得,
之後每當海外累積資本利得加其他所得接近670萬時就重複同樣操作,
這樣就算是有重置買入金額可以避免超過670萬的部分被扣20%稅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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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照我上述的操作方式,所要負擔的成本及風險有:
「一次全賣出和買進的複委託手續費」、「T+3交割這幾天股價上漲」
(1) 手續費的部分:
若手續費0.2%,這樣就要6萬 (1500W*0.2%+1500W*0.2%)
但這也比超過670萬被扣20%來的少就是了
假設每累積資本利得500萬就賣出買進一次,分別在500萬和1000萬時各操作一次,
花費手續費為14萬 (1500W*0.2%+1500W*0.2%+2000W*0.2%+2000W*0.2%),
若是累積資本利得1000萬時才申報,就要繳66萬的稅 ((1000W-670W)*20%)
(但這只計算海外所得而沒計入綜合所得等等,所以只是很粗略的表示稅扣更多)
另外我知道有人會說用海外帳戶才不會手續費被扣那麼多,
但我自己衡量後還是選擇用複委託,所以別戰這點XD
(2) T+3交割股價上漲的部分:
雖然幾天的波動以長期投資來看都算非常小,
但稍微一算發現即使這幾天剛好漲了1~2%,金額影響也有幾十萬,
再加上手續費的支出,可能也跟繳稅差不了多少,
等於多做這些操作也可能反而省不到什麼稅 (除非跟二三十年後直接一次賣出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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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理想情況是以後退休要用錢時每年慢慢賣出,
或是在這之前就分批轉移至配偶或小孩帳戶內,
但也很難保證未來我一定有可以慢慢賣出的時間,
關於未來資本利得扣稅的問題我最近才開始考量,
不知版上的各位是如何安排與處理的呢? 還請多多指教~ (但也別太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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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我一開始用複委託投入1000萬,過五年後變1500萬(中間只買進不賣出),
由於資本利得的500萬加上綜合所得等等其他收益後已快接近免稅額的670萬,
所以就全部賣出實現獲利,等T+3交割入帳到複委託戶頭內後再全部買進,
然後就申報當年度的海外所得,
之後每當海外累積資本利得加其他所得接近670萬時就重複同樣操作,
這樣就算是有重置買入金額可以避免超過670萬的部分被扣20%稅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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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照我上述的操作方式,所要負擔的成本及風險有:
「一次全賣出和買進的複委託手續費」、「T+3交割這幾天股價上漲」
(1) 手續費的部分:
若手續費0.2%,這樣就要6萬 (1500W*0.2%+1500W*0.2%)
但這也比超過670萬被扣20%來的少就是了
假設每累積資本利得500萬就賣出買進一次,分別在500萬和1000萬時各操作一次,
花費手續費為14萬 (1500W*0.2%+1500W*0.2%+2000W*0.2%+2000W*0.2%),
若是累積資本利得1000萬時才申報,就要繳66萬的稅 ((1000W-670W)*20%)
(但這只計算海外所得而沒計入綜合所得等等,所以只是很粗略的表示稅扣更多)
另外我知道有人會說用海外帳戶才不會手續費被扣那麼多,
但我自己衡量後還是選擇用複委託,所以別戰這點XD
(2) T+3交割股價上漲的部分:
雖然幾天的波動以長期投資來看都算非常小,
但稍微一算發現即使這幾天剛好漲了1~2%,金額影響也有幾十萬,
再加上手續費的支出,可能也跟繳稅差不了多少,
等於多做這些操作也可能反而省不到什麼稅 (除非跟二三十年後直接一次賣出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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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理想情況是以後退休要用錢時每年慢慢賣出,
或是在這之前就分批轉移至配偶或小孩帳戶內,
但也很難保證未來我一定有可以慢慢賣出的時間,
關於未來資本利得扣稅的問題我最近才開始考量,
不知版上的各位是如何安排與處理的呢? 還請多多指教~ (但也別太兇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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