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先進們大家好,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各位。
狀況提示:
1. 目前我和先生住的房子是「公公在約4年前購買的房子」,
房子登記在「公公名下」,貸款人為「我婆婆」。
2. 房屋貸款250萬,當時已290萬購得,目前貸款還有200萬左右。
房屋現值未知,暫時以350萬計算(位於三重、30多年齡老公寓)。
3. 我先生名下沒有任何房子,他今年申請到青年安心成家專案,
在今年3月31日生效,必須要在一年內完成購屋且貸款申請。
請問幾個問題:
1. 我公公與先生是否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過戶,
剩餘貸款負擔一併過戶給我先生?
這樣一來是否就可以滿足一年內220萬免稅贈與?
2. 承上,若此方法可行,會不會不滿足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的條件,
「必須在房屋購買2年內申請貸款」?
3. 承上,若1、2方法不可行,是否可以由我先生個人名義像公公購買目前住所?
但我輾轉從某個代書那邊聽說,父子間不可以透過買賣過戶,這是真的嗎?
以上,幾個問題請教各位,還請各位不辭辛勞協助解答,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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