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來都用自然人憑證報稅
不過我在101年12/12結婚
但是我在自然人憑證的報稅系統看不到配偶所得
所以我就發現有這種差異
1. 在基本資料處自行keyin 配偶的名字身分證字號
但是所得明細的地方看不到配偶所得
這樣計算用第三式最省..金額A
2. 不輸入配偶 獨立申報 金額B
但是A和B差異大概7倍 B是A的七倍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自己輸入又沒辦法看到老婆的所得...但是理論上合併申報會比較省才對
另一問:如果合併申報 老婆還需要申報嘛??
第一次合併報稅的人提問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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