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個議題 大概是我這幾個月來最有興趣的
假設我們現在有兩個政策
一個是減稅 一個是消費券
在配套措施完善的情形下(容許我先假設) 我更傾向於後者
一個很簡單的原因 "時間" 在這邊我所指的時間是政策可以發揮出效果的時間
減稅所需要的程序時間 (立法程序) 主觀上我認為會比消費券的發放還要久
減稅需要考量的範圍 層面 我也主觀上認為比消費券還要深遠
因此在配套措施完善的前提下 消費券我覺得是一個在短期還不錯的一個政策
可以刺激消費(在配套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容許我先假設)
在我敘述我的假設之前
我們先來釐清 我們所要刺激的消費是哪種消費
c=自發性消費+誘發性消費
我們所要刺激的應該是誘發性的消費
所以政府應該針對這個目標去努力 才能在短期之內來一計強心針
那我們看看現在政府的政策 消費券可以買民生用品 衛生紙 衛生棉 衛生套 @@
這些都是自發性消費 民眾不過是把自己的現金收入口袋 用消費券去購買
一點刺激的效果都沒有 就如同華爾街日報說的 這樣的政策 不如減稅
但是 在我心目中的消費券應該有以下特點
1.具名使用 每張消費券有身分證字號 出示身分證確定本人才可以使用
(我知道有困難,但是這可以是一個防止黑市交易的方法)
2.消費券使用上應該要限制更多 ex:衛生紙不能用
應該要規定只能用在非民生用品上 誘發民眾購買平常有點想買但總是缺乏那
一點動機的商品
一點小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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