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在多年前將大量資產移到海外去生利息
現在需要用錢想把千萬資金匯回台灣
但他說國稅局有兩派說法
一派主張匯回來的全都算海外所得全都要課稅
另一派是主張只要能提出國外銀行的對帳單加以舉證
則只針對 98 年以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進行課稅
我想問國稅局自己有兩派說法
那我們老百姓究竟該相信哪一派呢
個人是認為後者較為合理,但不知實務上究竟如何
還請各位稅務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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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需要用錢想把千萬資金匯回台灣
但他說國稅局有兩派說法
一派主張匯回來的全都算海外所得全都要課稅
另一派是主張只要能提出國外銀行的對帳單加以舉證
則只針對 98 年以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進行課稅
我想問國稅局自己有兩派說法
那我們老百姓究竟該相信哪一派呢
個人是認為後者較為合理,但不知實務上究竟如何
還請各位稅務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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