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60歲報扶養親屬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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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fonlove (路人)》之銘言:
: 已經爬過文了
: 反而看得一頭霧水Orz
: 我報扶養我爸 未滿六十歲 沒有工作
: 用的是戶號+身份證號的網路申報
: 今年核算下來是不用繳稅的
: 請問到底要檢附我爸無謀生能力的什麼證明呢?
: 爬文有的說要戶口名簿有的又說不用檢附
: 往年都是直接報我爸扶養(但是前幾年都有繳稅 今年提高之後就不用了)
: 所以~揪竟~~
: 要不要檢附?(身份證?戶口名簿?還是都不用?網路申報完就好了?)
: 如果要檢附身份證明是要檢附我爸的就好了?
: 謝謝解答~
: PS.我的戶籍資料和父親是同住所
相關規定如下,並沒說要附身份證影本喔,不管是不是第一次列扶養
無謀生能力的部份,扶養直系尊親屬通常不用附證明文件,但有所得的話(如租金收入,利息..)
要記得一併列報喔

直系尊親屬年滿60歲者,或雖未滿60歲但沒有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須檢附無
謀生能力適當證明文件)。兄弟姊妹二人以上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應由兄弟姊妹間協議
推定其中一人申報扶養,請勿重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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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09-05-19
#16Kl2Xvj #18FdEswn
板大跟我這兩篇文都有解釋過了,比較龜毛的做法就是附吧!
Una avatarUna2009-05-24
若是沒附,五年內都沒接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自然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