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我是第一次報稅 所以有些問題不太懂
希望有善心人士為我解惑
1.同戶籍指的是?
我姊姊結婚之後 另外有了一份戶口名簿
但是她既沒有搬出去 戶籍地址也還在我家 這樣算同戶籍嗎?
2.扶養其他親屬的部分
我姊姊一直沒有工作 姊夫則在去年失業後 失去蹤影
他們的三個小孩則一直住在我家 由我父母扶養
這樣我父母報稅的時候 可以扶養這三個孩子嗎?
3.如果我要扶養我的外甥 該準備哪些文件呢?
爬文之後 知道要準備父母親的身份證影本
但是我姊夫已經不知去向 這樣還能報扶養嗎
另外 實質扶養事實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呢
因為大家都住在一起 沒錢的就向我爸媽或我伸手 所以也不會有什麼轉帳記錄...
今年我才領到第一份薪水 就幫我姊還了五萬塊的健保費 囧
如果連稅都不能少一點 實在是很傷心啊orz
感謝解惑~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