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實物抵繳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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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讀到一篇文章是說

有一個人他要用一塊土塊抵繳遺產稅

土地應該是可以當作實物抵繳的標的物

但是因為那塊地上有墳墓 被稅務機關退回

不接受其為實物抵繳之標的物

想請問大家對這樣的報導有什麼想法

有沒有相關的措施是可以把墳墓移走

這樣問好像不太禮貌

但是這個問題是站在納稅義務人的角度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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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6-12-20
我在想,國稅局不接受的原因是:那塊地難變價。
Carol avatarCarol2006-12-24
如果納稅義務人真想抵,應先採用別的方式(視情形)把墳遷移走
Sarah avatarSarah2006-12-28
如果你要問 政府有沒有措施幫人民遷走抵稅地上的墳墓?
公家機關不會沒事找事做滴。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6-12-28
那個判決是納稅義務人以計入遺產總額之墓地抵繳遺產稅,
Edith avatarEdith2007-01-02
但國稅局認為墓地上面有墳墓會影響國有財產局變價而否准
Ethan avatarEthan2007-01-02
法院判決認為只要符合遺贈稅法第30條實物抵繳之要件即可
抵繳, 因此將否准抵繳之原處分撤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7-01-06
89年訴730號
Eartha avatarEartha2007-01-06
不過這個判決法院還幫國稅局留了個尾巴...
Zora avatarZora2007-01-10
請問留了尾巴是什麼意思…結果是如何?
Megan avatarMegan2007-01-12
怎知道原PO說得就是89訴760? 如果是那判決,只是要被告再調
Damian avatarDamian2007-01-12
查清楚原告是否"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現金繳納"
Hedda avatarHedda2007-01-12
更正. 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