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編審所得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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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接了某出版社的審查人

審查所得約13萬元

請問這部分該歸於薪資所得嗎?

但我有另外的正職工作 審查只是偶而招開會議審查這樣

可以算是執行業務所得嗎?

剛剛用自然人憑證查了一下 其中的12萬所得類別是 著作人、稿費

但剩下的1萬元 寫薪資

還有一些開會的出席費 通通寫成薪資 但是那些會議都不不定期招開會議

我也沒有在那些公司任職

這....加一加 也有1萬6千元 @@

請問 我應該要拿什麼證明這些並非我的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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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0-05-14
實報實銷的車馬費以外的出席費,應該是算薪資. 有誤請指正.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5-18
接案子時,與出版社溝通清楚,這些報酬的所得類別為何?
Leila avatarLeila2010-05-23
呵呵 你是公務人員吧 小心被挖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