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證交稅話題被再次提起,期交稅部分也應該檢討,如果稅制規劃成徵稅總金
額與現在相同的情況下,停徵期交稅,改徵期所稅,對散戶是有利的,因為公
開資料中清楚顯示,法人與大戶長期而言是賺錢的;對賺錢的法人與大戶們多
課點稅,賠錢的散戶少交點稅甚至可抵稅,絕對是利多於弊,可惜目前政策規
劃傾向於保護財團、企業及有錢人,散戶又多半「自以為」可以賺錢,並沒有
積極集體發聲,促進這類推動租稅公平的措施。
看今天的盤勢,一出現標題「證所稅」的字眼,不管內容如何,有能力控盤者
馬上表演劇烈震盪。看來要在台灣推動「賺錢多繳稅,賠錢可抵稅」的證所稅
、期所稅措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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