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親屬重複 小心補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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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郭文平

每年報稅完後,第二年都有不少人被補稅,到底哪些情況會被國稅局補稅?國稅局統計,

去年案例顯示,包括重複申報撫養親屬;漏報執行業務所得、一時貿易所得、多層次傳銷

所得等,及申報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列舉扣除額,都是常見情況。

南區國稅局統計去年報稅常見錯誤,發現最常見的就是「重複申報撫養親屬」,例如父母

由多名子女列報撫養,或是撫養其他親屬沒有附證件或證件不合規定。根據規定,多名子

女同時申報撫養親屬,原則上只有最先申報的人會被國稅局接受,其餘會被剔除。

另一項常見錯誤,是執行業務所得、一時貿易所得、多層次傳銷等非屬薪資的所得,因為

沒有扣繳憑單,常有納稅義務人刻意或忽略申報,也有人將這些所得歸納為稿費等來申報

,都會被國稅局挑出來補稅。

去年也有不少民眾同時列報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根據規

定這兩者僅能選擇一種申報扣除,同時申報其中一項將會被剔除。

夫妻合併申申報也是常見錯誤,國稅局說,稅法允許夫妻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算稅額或合併

計算稅額,但仍必需要合併在一張申報書中申報,不可各自用兩張申報書,類似這樣錯誤

每年還是有不少人會犯錯。

去年也有不少人申報不符合稅法的列舉扣除額,最後被國稅局以不符合規定剔除。國稅局

舉例,有的納稅義務人申報撫養親屬的保險費扣除額,但要保人必需是納稅義務人或其直

系親屬,如果要保人是納稅義務人的旁系親屬(例如兄弟姊妹)等,無法申報扣除。

國稅局表示,現在有不少報稅協助管道,包括運用報稅光碟來報稅,軟體就會精確計算稅

額,夫妻合併申報者,報稅軟體也會幫納稅義務人計算最有利報稅方式,可望降低報稅錯

誤。

【2004/04/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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