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補報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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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認為無謀生能力是指精神或身體有殘缺的人

所以一直未把無任何收入未滿60歲的母親家加入撫養

網上google過,下載綜所稅更正申請書並附上母親身

分證和戶口名簿影本寄至國稅局就好了。

請問除了免稅額外,一些基本的扣除額(保費/健保..etc)

國稅局自己可帶得出來嗎?還是我需另外申請近五年的保險單據才行?

謝謝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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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5-10
若您之前綜所稅已被核定過,就不行再更改了
另外,你之前用標準也不能改列舉的
Zora avatarZora2015-05-14
五年內都可以辦理更正,但核定後原為標準扣除額不得改為
列舉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