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父母報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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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
1) 父母已經在五月初合併申報所得

2) 父親滿70歲,有房租所得
母親滿60歲,開小店換算營業所得未滿60,000

問題:
1) 父母已經合併申報所得,我可以申報扶養其中一人嗎?
如果可以的話,父母已申報那一份該如何更正?

2) 爬文得知申報扶養母親而父親單獨申報,這方式可行。
但我試算時,發現父親單獨申報時會一併帶出母親的股票和利息收入等。
我雖然將母親的收入手動刪除,但最後試算的扣除額還是依照"夫妻合併申報"方式扣除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只帶出單獨申報的單人扣除額嗎?
(這樣才符合父親單獨申報的事實?)

從傍晚到現在一直搞不定@@小弟先感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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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8-05-18
1.已經合併就重新上傳,不填配偶欄
Zora avatarZora2018-05-22
如果是人工申報就再填一份申報書
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字樣及原申報日期、收件編號
Jack avatarJack2018-05-24
2.父親單獨申報就是視同單身,不填配偶欄
Delia avatarDelia2018-05-28
父親是人工申報沒錯。這樣我系統申報完,請父親再填一份
申報書更正就可以嚕?
Erin avatarErin2018-06-01
對,一定要更正,不然你的扶養親屬會被剔除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6-02
再請教一個問題, 我可以拿之前那一份申報書 代替我父親去
更正嗎? 因為我們居住不同縣市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6-06
還是這個一定要本人去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6-11
重填一份人工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