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新增的問題===
之前詢問大多回答:國稅局發現以前就不算
國稅局是說贈與30天內要申報
那...請問國稅局多久會發現>///< 30天之後?!
我如果這禮拜轉下禮拜轉回去
這樣會被發現嗎?
(不想無故多繳稅...)
===以下是原本的問題===
案例如下:
AB是兄弟
因為有事情A要向B借兩百萬元(資金調度,也沒收利息)
因此B把B在甲銀行的錢轉到A在甲銀行的戶頭
請問在多久內轉回,不會被當成贈與?(30天內?!)
又轉回去,要轉回B原本的戶頭嗎?還是可以轉入B在乙銀行B名下的戶頭?
(└→純粹是B不想多花一次跨行轉帳的費用而已...-.-...B剛好想把錢從甲搬到乙)
還是撤回贈與一定要原戶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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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詢問大多回答:國稅局發現以前就不算
國稅局是說贈與30天內要申報
那...請問國稅局多久會發現>///< 30天之後?!
我如果這禮拜轉下禮拜轉回去
這樣會被發現嗎?
(不想無故多繳稅...)
===以下是原本的問題===
案例如下:
AB是兄弟
因為有事情A要向B借兩百萬元(資金調度,也沒收利息)
因此B把B在甲銀行的錢轉到A在甲銀行的戶頭
請問在多久內轉回,不會被當成贈與?(30天內?!)
又轉回去,要轉回B原本的戶頭嗎?還是可以轉入B在乙銀行B名下的戶頭?
(└→純粹是B不想多花一次跨行轉帳的費用而已...-.-...B剛好想把錢從甲搬到乙)
還是撤回贈與一定要原戶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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