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贈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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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新增的問題===

之前詢問大多回答:國稅局發現以前就不算

國稅局是說贈與30天內要申報

那...請問國稅局多久會發現>///< 30天之後?!

我如果這禮拜轉下禮拜轉回去

這樣會被發現嗎?

(不想無故多繳稅...)

===以下是原本的問題===


案例如下:

AB是兄弟

因為有事情A要向B借兩百萬元(資金調度,也沒收利息)

因此B把B在甲銀行的錢轉到A在甲銀行的戶頭

請問在多久內轉回,不會被當成贈與?(30天內?!)

又轉回去,要轉回B原本的戶頭嗎?還是可以轉入B在乙銀行B名下的戶頭?
(└→純粹是B不想多花一次跨行轉帳的費用而已...-.-...B剛好想把錢從甲搬到乙)

還是撤回贈與一定要原戶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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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2-07-30
沒超過220萬沒有差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8-03
已經超過大額存提款限額,會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
Emma avatarEmma2012-08-08
尤其是這種轉來轉去的款項,如果你不介意很多人看的到
Poppy avatarPoppy2012-08-08
那如果不用轉的,事先提出來交給對方再由對方存進去的話
洗錢防制中心查的到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8-10
這個...我猜查不到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8-12
查得到,用"法眼系統"可以查好幾親等彼此關係,但如無
不法,也只是看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