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擬於公餘時間推動保險商品銷售結構改革,
就銷售授權與佣金平準作為主要訴求,
反應出過去銷售導向受害者和潛在受害者的怒吼,
我們不可能期待或等到銷售人員的良心自覺,
只能透過基本結構的改變,演化出合適理財專業人員。
訴求如下︰
1.基於保險公司風險隔離與提升業務人員能力的前提下,裁撤各壽險公司B2C業務單位,
輔導轉型為獨立理財服務公司(Financial Service)。
2.業務人員除了基本證照以外,另需具備高度專業(Ex.普考保經代、 CFP)之主管合署,
公司需對業務人員無條件負起連帶責任。
3.訴求平準化佣金,例如五年150%改為X年均分150%,其中X為繳費年期。
歡迎有志之士來信交流,我相信一定能對金融產業的結構產生一定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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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銷售授權與佣金平準作為主要訴求,
反應出過去銷售導向受害者和潛在受害者的怒吼,
我們不可能期待或等到銷售人員的良心自覺,
只能透過基本結構的改變,演化出合適理財專業人員。
訴求如下︰
1.基於保險公司風險隔離與提升業務人員能力的前提下,裁撤各壽險公司B2C業務單位,
輔導轉型為獨立理財服務公司(Financial Service)。
2.業務人員除了基本證照以外,另需具備高度專業(Ex.普考保經代、 CFP)之主管合署,
公司需對業務人員無條件負起連帶責任。
3.訴求平準化佣金,例如五年150%改為X年均分150%,其中X為繳費年期。
歡迎有志之士來信交流,我相信一定能對金融產業的結構產生一定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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