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父親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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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今年開始報稅扶養我父親(未滿60歲),

原本父親有一筆扣繳憑單22000,

我在前天用自然人憑證報完稅並使用信用卡繳稅了。

問題來了!

今天早上母親打電話來告知父親又寄了一張扣繳憑單金額是44000,

剛剛用自然人憑證帶入試算後發現繳的稅額跟前天報稅的金額是一樣的。

因此,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我就用原本前天的資料沒有多加父親44000這一筆,

之後會不會因為漏報這44000而被國稅局罰款?

因為父親的所得不超過個人薪資所得的扣除額所以應該是沒有關係對吧??

那如果必須要重報的話,我是不是只能跟信用卡發卡銀行取消授權再重新申報繳稅呢?

因為之前已經取消授權過一次了...

所以想說既然繳的稅款一樣是不是可以省略這步驟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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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5-29
不用再重報,之後會寄一張新的核定所得給你,沒有罰款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6-01
請參考置底文FAQ第23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