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扶養父親及弟弟之減免疑問? - 稅務Todd Johnson · 2009-05-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小弟今年第一次報稅,有要扶養父親(59歲),和去年大學畢業的小弟, 本身可以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以及薪資扣除額---共25萬, 而父親和小弟,是不是皆能扣除免稅額和標準扣除額---共30萬, 以上是正確的嗎? 懇請指正. -- 稅務All CommentsEdith2009-05-06恭喜~~你不用繳稅~~~其實台灣50%以上的人扣一扣都沒繳稅Hardy2009-05-08父親及弟弟都只能扣除免稅額Daniel2009-05-0950%的數字哪來的Barb Cronin2009-05-11在請問父親是否可用列舉扣除保險費等等Andrew2009-05-14免稅額以人頭算~標準扣除額只有兩種金額73000單身有配偶就扣除146000,不是以人頭算Harry2009-05-14標準跟列舉只能取一~~看哪個金額較大較有利Victoria2009-05-16所以您的列舉要超過您的標準單身73000~才需要用到那些憑Mary2009-05-17證~沒有就用標準較划算~~(附註)保險最高只能扣除24000Related Posts單獨申報還是合併申報?請問我這樣計算對嗎?請問我這樣計算對嗎?扶養弟弟大陸配偶的統一編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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