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小弟去年剛結婚,對於第一年夫妻合報有些疑問
如果單用我的自然人憑證去試算,可以帶出我+我父母(扶養)的資料
如果單用老婆的自然人憑證去試算,可以帶出老婆+岳母(扶養)的資料
但是如果用我的自然人憑證,再把老婆的資料載入
為何無法也一併帶入岳母的資料呢?
只會有我跟我老婆扶養我爸媽兩人的資料
但實際上是我跟我老婆要去扶養我爸媽+我岳母
1.是要自己手動把扶養岳母的資料key進去嗎?
2.如果是的話,關係那一欄位是要選"父母"還是"其他親屬"?(因為是由我這邊申報)
3.如果用手動key的話是否可以把岳母的健保以及非健保保費也納入列舉扣除額呢?
4.承第三點,資料有規定在多久時間內要寄到什麼單位嗎?
5.因為工作關係,我跟我父母住,老婆跟岳母一起住,需要勾選分居嗎?會對上述的
四個問題造成其他影響嗎?(戶口名簿目前是不同戶籍的)
問題很多,感謝前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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