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和二代健保 - 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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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
薪資分成底薪和獎金兩部分發放(不同日期發放),
照公司的算法, 底薪5號給, 會扣所得稅預繳5%.
獎金部分25號給, 因為此屬於二代健保, 待獎金累積超過4倍底薪之後,
公司開始"主動"每次發放獎金時預扣2%? (第一個問題是薪資單就會主動扣嗎?)

至於所得稅報稅時, 所得總額應該包含 "底薪 + 獎金"
那麼底薪預繳過了, 獎金是不是也還要在抽一次稅?
如果累計稅率是12%, 也就是底薪部分還要繳7% (5%預繳), 獎金部分還要12%稅率?
(第二個問題,公司用獎金制度的發放,是不是被扒兩層皮呢?)


第三個問題, 到底獎金分開算比較好,還是計算到正常5號薪比較好?

以上不考慮撫養、累進差額、免稅額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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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6-26
國稅局電話上網google一下 ,就明白了。謝謝
Ursula avatarUrsula2014-06-28
1.獎金部分是超過健保投保薪資4倍後開始繳納補充保費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6-30
薪資單應會秀出此次發放薪資已扣除多少補充保費才對 (大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7-02
部分公司都是如此才對)
Necoo avatarNecoo2014-07-04
2.無論公司薪資發放名目為何 最後都是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7-08
額計算 真正會影響你稅金的僅有申報綜所時的扣除額等等
Poppy avatarPoppy2014-07-12
獎金跟薪資差別在獎金會有補充保費之問題而已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7-12
3.對你個人來說沒差別 頂多就獎金多所繳的補充保費越多
Delia avatarDelia2014-07-16
要分開要合併還是要看你們公司薪資制度為準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7-20
感謝上面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