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八年前購新屋六百初,前陣子鄰居屋賣七百多,
位於南彰化縣透天屋。
夫妻:均為公教,薪資合起來十萬初,
還款八年準時繳款,不曾欠款,房貸最初三年寬限期,只還利息
年前因家人有資金困難,以老婆名義借了信貸幫忙,加上自己有一筆信貸未還清,
家人目前也無力還款,這樣一個月光貸款就得支出五萬多,
所以想以房貸增貸先還清信貸,夫23信貸+妻67信貸,
房貸目前八年還了近兩百萬,還剩390,想增貸100還清信貸,
目前和原銀行談的利率是1.96%,但卻只能增貸56。
銀行方面是說依銀行計算,加上房屋有折舊率,所以只能增貸56,
無法整合信貸,我實在有點灰心,明明房屋價值就有七百多,
想把房貸信貸通通整合成一筆就好,目前考慮轉貸20年,
請問依照銀行計算,這樣房子我有辦法轉貸5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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