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中請信義房屋協助售屋
要賣的標的分別由我跟我爸持有(一樓及二樓)還有一些土地
當時簽約是全部簽在一起,假設買賣價金全部是200萬
完稅後代書有給我們一份資料
上面分別有列我們賣出的標的及交易總值
假設我跟我爸的部份都是100萬左右
如果最後請信義履保戶匯款至我的帳號150萬、我爸的50萬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可以嗎??還是一定要按比例匯呢??
另外還有個問題是
申報所得稅時仲介的服務費用及代書費用可以扣除
那我們是不是要請仲介將我爸跟我的費用拆開來開證明給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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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賣的標的分別由我跟我爸持有(一樓及二樓)還有一些土地
當時簽約是全部簽在一起,假設買賣價金全部是200萬
完稅後代書有給我們一份資料
上面分別有列我們賣出的標的及交易總值
假設我跟我爸的部份都是100萬左右
如果最後請信義履保戶匯款至我的帳號150萬、我爸的50萬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可以嗎??還是一定要按比例匯呢??
另外還有個問題是
申報所得稅時仲介的服務費用及代書費用可以扣除
那我們是不是要請仲介將我爸跟我的費用拆開來開證明給我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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