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所得的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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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在南部買了一間房子,房子登記在我的名下,也把戶籍遷進去了

但因為目前我人在北部工作,並沒有居住使用,所以和家人討論之後決定先出租,

而房子也順利在去年11月租出去了,租約也有公證。

當初要把房子出租之前,就決定要把房租給爸爸媽媽當孝親金

所以在和房客簽定契約時,契約上的出租方是用爸爸的名字,

房租也匯入爸爸的戶頭。

爸爸媽媽是退休的公教人員,所以他們自己報稅,我也沒有撫養他們

請問,今年在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要怎麼申報這筆租賃所得?

是我要申報 還是 爸媽要申報? 如果申報的話,除了契約書還要特別

準備什麼嗎?

用自然人憑證可以抓到這筆所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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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7-03-28
租賃收入不是一月就要申報了嗎
Lucy avatarLucy2017-03-31
一月? 抱歉,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不是併入綜所稅嗎
Dora avatarDora2017-04-02
要申報才有資料,各類所得扣繳申報一月就要申報,沒申報補
申報,如有扣繳也有繳納扣繳稅額,6000以下免罰,如無扣繳稅
額,罰750
Tracy avatarTracy2017-04-04
1月是扣繳申報,房客是法人就會幫您房東扣繳申報。
如雙方都是自然人,就是5月的時候申報綜所稅時,在記入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4-04
有扣繳申報,5月就勾稽的到,沒扣繳申報,5月得自行KEY
Puput avatarPuput2017-04-08
承租人是公司法人的話,月租達兩萬會先扣繳,給房屋所有人
Susan avatarSusan2017-04-09
扣繳憑單,然後報稅。出租為住家,房屋所有人就五月申報時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4-09
算收入有多少,扣掉47%修繕費用,報租賃收入。租賃收入是
Tom avatarTom2017-04-11
看房屋所有人,不是租約出租人。多人持有房屋,每個都要報
Sarah avatarSarah2017-04-12
去年十一月開始,那今年報也大概兩個月租賃收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