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房地合一稅扣抵問題 - 稅務Irma · 2018-06-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大家好 我們最近把持有剛滿兩年的房子給賣了 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我們必須被課徵利潤x20%的稅 扣抵的部分其中有一項是未能提供證明的5%扣抵額 想請問扣完這5%之後,其它像是仲介費或稅費還能夠再扣抵嗎? 感謝 -- 稅務All CommentsKama2018-06-22這5%算是打包價 (一般就很好用了) -- 不能再抵扣其他的。Candice2018-06-25買進的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仍可以扣Regina2018-06-30部頒標準的5%是費用,成本類的稅費都可以再扣Anthony2018-07-04那我誤解了~~我再去多研究研究。Rebecca2018-07-09忽略了 買進、賣出 不同。Agnes2018-07-12帖主如果是指賣出時增加的費用~就看你要列舉或5%打包Related Posts信用卡繳費問題房貸利息抵稅問題夫妻合併報稅匯款幫他人買車之贈與稅?買車買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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