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扣抵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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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最近把持有剛滿兩年的房子給賣了
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我們必須被課徵利潤x20%的稅
扣抵的部分其中有一項是未能提供證明的5%扣抵額
想請問扣完這5%之後,其它像是仲介費或稅費還能夠再扣抵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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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8-06-22
這5%算是打包價 (一般就很好用了) -- 不能再抵扣其他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6-25
買進的仲介費、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仍可以扣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6-30
部頒標準的5%是費用,成本類的稅費都可以再扣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8-07-04
那我誤解了~~我再去多研究研究。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7-09
忽略了 買進、賣出 不同。
Agnes avatarAgnes2018-07-12
帖主如果是指賣出時增加的費用~就看你要列舉或5%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