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個人與法人之差異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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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開始研究房地合一在國稅局網站的大準則條例下

http://goo.gl/8V4fev

發現"個人"與"營利事業"課稅稅率標準差異甚大

個人持有最高至45%(1年內) 再依持有年限遞減

但境內營利事業僅併入營所稅申報17% (這不是本來就必須申報的???)

這樣的標準是否肥了建商而打到個人

本人是比較傾向應該第3棟房屋以上買賣的再行課高稅

畢竟房地產交易也是活絡市場的一部分

附圖

http://i.imgur.com/sL937D9.png

BTY: 大家會覺得房地合一稅會像奢侈稅一樣無法持久
如果是的話大約估多久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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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6-01-23
從營利事業分配利潤下來的話,不是還要再扣一次所得稅?
Kumar avatarKumar2016-01-25
所以不見得是會肥到建商啊~
Jack avatarJack2016-01-26
反倒是分離課稅感覺讓一些房產大戶佔了便宜
Poppy avatarPoppy2016-01-31
請先研究營利事業所得的計算在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