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規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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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 設發明人 A 及 B 同時發明一物品,A獨自向TIPO申請專利核準,

B發現後,向 A 說要把案件舉發掉並拿回其專利申請權,以下為A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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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行之專利法規對此狀況之規範如下:

專利法12條 專利申請權為共有者,應由全體共有人提出申請....

專利法67條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專利專責機關應依舉發或依其職權撤銷其專利權..
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

且 專利法34條所述之非[申請權人]一項,因本人(A)亦為申請權人,故此項無法應用於

本案,由此可見,貴方(B)雖可作出舉發並撤銷本案,然貴方之專利申請權經本案之公

開及舉發後即無法回復,為顧及倆方之利益,如貴方願放棄本案之 申請權、及保證對

本案不提舉發之訴,則本人願賠償X萬元予貴方予以補償,並向智財局申請更正發明人

為A及B,此舉對雙方均為有益無害,冀貴方肯首而了結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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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B是否如A所述,無法取回其專利之申請權及利用較早之申請日重新申請發明專利?

問2. 專利法有否對發明人之更正有作出說明?

問3. 如專利法67條所述,專利機關可依其職權撤銷其專利權,如主動告之更變是否會被
撤銷?

問4. 因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係限於利害關係人方能提出舉發,其請B放棄舉發權之合約
是否成立?

謝謝各位先進的指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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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6-02
專34 爭議標的為 "專利申請權人" 非 "發明人"
Olivia avatarOlivia2009-06-02
已獲准的專利權可以讓渡
Emma avatarEmma2009-06-04
問題有一點看不懂 B要的是填上發明人 還是專利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6-08
是想要共同有權 還是獨得權利 第二行...拿回其專利權...
Linda avatarLinda2009-06-10
貴方之"專利申請權"經本案之公開及舉發後即無法回復<==
Olive avatarOlive2009-06-10
這句話的標的怪怪的 ...專利申請權
Tracy avatarTracy2009-06-14
如果是要解決問題 就談一談專利權的讓與比較實際
Steve avatarSteve2009-06-15
和氣生財 商場無永遠的敵人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06-20
我很想知道b要怎樣提出證據說明共同發明人
Lucy avatarLucy2009-06-22
增列發明人很簡單呀..送個申請書進智慧局就好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6-22
依審查基準的說法,智慧局不會管「發明人」這一欄是不是真的
Olga avatarOlga2009-06-26
但如果是想並列於「申請人」,也可以用讓與的方式 A讓給A+B
Isla avatarIsla2009-06-30
喔喔 沒看清楚內容 你是在探討法規 不是在問實務問題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