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搶保險金 拋棄繼承的女兒贏了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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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連結:

現代保險雜誌 文/何楷平 2018.08.21

https://www.rmim.com.tw/news-detail-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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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點:

。除了姑姑外,死者的所有家人都已拋棄繼承,姑姑成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

那姑姑可以領死者(弟弟)的身故保險金嗎?


。繼承順位

。保險法112條規定

。106年度保險上字第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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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生前透過音樂工會投保保險,由公會替邱男投保團體傷害險 以及 團體定期壽險

2015年意外過世,由於邱男的兄弟姊妹、前妻、女兒都陸續辦理拋棄繼承

只剩下親妹妹(下稱邱女) 一人未辦理拋棄繼承,

因此邱女主張自己是法定繼承人,要求給付死亡保險金。



姑姑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女兒已辦理拋棄繼承,

那爸爸的死亡保險金,誰可以領?

死者邱姓男子的親妹妹是唯一法定繼承人,

便向保險公司要求邱男的死亡保險金。



一審時,保險公司以[契約無效]拒絕給付保險金。

近日二審判決出爐,二審法官推翻一審判決理由

團體保險由公會統一加保,會員投保時無須填寫書面授權書

而且邱男有定期繳交保險費,可見公會是在邱男同意下才加保

保險契約效力存在。



但邱女還是敗訴了,

原因是保險法112條規定,保險金不得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邱女聲稱,哥哥邱男投保的團體保險,因為沒有另外指定受益人,

所以由公會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

既然其他家人都拋記繼承,自己是唯一繼承人,

為什麼不能領哥哥的身故保險金?


邱男的女兒則主張,自己是爸爸投保時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所以是該保單契約的受益人

就算拋棄繼承

受益人的身分也不會受到影響,

因為保險法112條規定保險金不得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不論法定繼承人有沒有拋棄繼承,都不影響保單契約受益人的地位


二審法官判定,邱男的保單受益人為女兒,而非邱女。全案可上訴。



當時保險公司以[保險契約無效,因為工會投保時,被保險人未親簽,等於沒有書面同意]

拒絕理賠。

邱女不服再上訴,二審判決近日出爐。

邱男生前透過音樂工會投保保險,由公會替邱男投保團體傷害險 以及 團體定期壽險

2015年意外過世,由於邱男的兄弟姊妹、前妻、女兒都陸續辦理拋棄繼承

只剩下邱女沒有拋棄繼承,因此邱女主張自己是法定繼承人,要求給付死亡保險金。



想法評論:

1.投保團險可以非親簽

2.保險法112條的保險金不得視為被保險人遺產的引申以及解讀

並非僅有是否納入遺產稅計算,是否併入遺產分配也是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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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9-08-26
我比較好奇的是保險金的比例分配也是依民法應繼分嗎?
還是只看順位都是均分?雖然這新聞沒這個問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8-27
投保從寬,理賠從嚴...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8-30
這姑姑還真好意思,人身保險保的時候,想也知道是要
Erin avatarErin2019-09-04
怕萬一自己死了,兒女或父母有人照顧,這姑姑真的是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9-09
所以法官認為:受益人寫法定繼承人,是指投保時之法定繼承人
Delia avatarDelia2019-09-09
感覺很有問題,配偶後來離婚也可以分保險金?再婚配偶沒得領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9-11
或是投保時只有1個子女,第2、3...胎以後沒得分?
Jacob avatarJacob2019-09-16
應該是指死亡時之法定繼承人吧!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9-18
樓上想得太複雜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9-23
哪裡複雜?不依"死亡時"認定,而依"投保時"認定法定繼承人
Lucy avatarLucy2019-09-25
沒有去改受益人,就會有這問題啊
Elvira avatarElvira2019-09-28
法官有認為 依投保時而非死亡時之法定繼承人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10-01
有喔 最高法院97台上2087號判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10-01
本例中,如果法官不依訂約時認定,那女兒絕對領不到保險金
Jack avatarJack2019-10-03
照新聞內容好像看不出來投保時和死亡時的法定繼承人
是否有變動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0-07
這兩個判例的要點,一個是經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之保險金不
得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所以姑姑才領不到),一個是對於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10-07
拋棄繼承後並未同時喪失保險金受益權;都沒有涉及到投保
時&事故時之法定繼承人是否不同、以何者為認定的見解。
Jack avatarJack2019-10-11
(拋棄繼承的時間晚於事故時=被保險人身故時,對吧?)
Leila avatarLeila2019-10-13
被繼承人死亡在先 之後才有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遺產)
Edith avatarEdith2019-10-16
並沒有拋棄受益保險金(非遺產) 所以保險金歸女兒
Zanna avatarZanna2019-10-17
至於前妻沒份是甚麼原因從新聞裡看不出來
Olga avatarOlga2019-10-18
小的看法是這樣,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按照順位,
身故保險金第一順位為配偶跟子女,理應是身故時的身份認
定,然而內文寫說女兒以投保時她為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去
爭取,但文章並沒有說明最後真正判決依據,也就是說前妻
之所以可能沒分到保險金,即是判決依據並非是使用投保
時的指定受益人這條,故認定內文其實還有許多沒交代清
楚的地方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10-21
邱男前妻沒有起訴,前妻是否為保單受益人,法院自然不會
審判